家族信托
美国信托可说是种类繁多,品种齐全。大致来说可以分为两种: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通常所说的家庭信托及个人信托均指生前信托。
信托是源于英美法系的法律概念,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持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置该财产或财产权利,从而为委托人和受益人获得利益。
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和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生前信托又分为可撤销信托 (Revocable) 和不可撤销信托 (Irrevocable)。
根据信托的功能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朝代信托(Dynasty Trust)和不可变更人寿保险信托(ILIT)等;
根据委托人对信托内资产的控制权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可变更信托(Revocable Trust)和不可变更信托(Irrevocable Trust)。
一般来说,信托具有五大要素: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受托之物和信托文件。
可撤销信托可以随时更改、撤销、自由变动,但并不避免遗产税;而不可撤销信托直接将资产转让给受益人,没有受益人的同意,设立人没有权利再做更改,同时,信托资产无须缴纳遗产税。其他较复杂的信托还有许多种,视情况有不同的需要。
信用保护信托,又叫迂回信托或家庭信托,因为遗产税是定在一定金额之上才能征收,设立人可将超额部分转入信托,从此信托资产再也无须受税收影响。这是传承家属或子女常用的遗嘱规划。
子女赠予信托,专门为子女设立的财产信托,由指定的受托人持有并管理信托财产,满足孩子的教育和其他重要费用支出。美国税务局为鼓励父母设立子女信托,还给予信托赠与行为每年 1.1 万美元的特定免税额。子女信托的好处在于受益人子信托业务与市场女虽然可以享受财产但不能对财产进行自由支配,因此有助于防止子女在自理能力不足时浪费财产。
离婚赡养信托,专门以离异配偶为受益人的信托,目的在于为弱势离异配偶支付赡养费。离异配偶按信托规定定期收到赡养费却不能动用全部财产。另一个目的是可以防止居心不良的人利用婚姻骗取巨额财产。
人寿保险信托,人寿本身就是一种对后代的保障,被保人可以将人寿保险的受益权直接作为信托的受益人,从而避过遗产税的范围。但为规避美国税法中的三年规定(Three-year Rule),移转既存之保险单倘若被保险人三年内死亡仍必须课征遗产税,因其涉嫌故意避税。由于美国保险业的发达,人寿保险信托也非常流行,据学者统计,美国的人寿保险约有 3% 至 4% 交付信托管理。
家族信托的好处